車身廣告不能隨意貼
現在在車身上張貼廣告的主要以出租車為主,這兩年來已逐漸擴大到家用轎車。有些廣告公司正是看準這樣的機會,千方百計與4S店、汽修企業和私家車主聯系,為在汽車上做廣告提供設計、制作等一條龍服務。市區某廣告公司的陳經理坦言,他們在私家車車身上張貼廣告所付給車主的報酬,一般在200元至500元不等,主要是看車輛的體積大小和日常行駛路線情況,車體大、經常穿行于鬧市區的車輛,則所付的廣告報酬相對多些。
據一些廣告公司的人透露,現在往身上和車窗上貼廣告的私家車也多起來了,不少車子在后車窗貼上以文字為主的廣告。這些車輛廣告除擁有實體的私家車主為自己的企業所做的廣告外,大多是承接廣告公司的廣告,一般簽約時間在一年以上,甚至還有永久性的。
那么,在私家車上張貼廣告是否合法?市工商部門認為,在私家車車體上張貼廣告已屬戶外廣告的一種,必須通過擁有廣告發布權的廣告公司向工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,經審核通過后方可發布;倘若廣告內容牽涉到商標等圖案,還必須提供商品注冊商標的證明,以防止虛假宣傳。交警部門則稱對此其實早已制定相關“行規”。